关于清理校园“僵尸车”的通知(三) 校内各单位: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停车秩序,创造优美的校园环境,助推平安校园建设,学校决定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各类“僵尸车”进行集中清理,保卫处已于2026年1月6日进行第一次通知、2026年4月29日进行第二次通知,现第三次通知如下: 一、清理对象 长期在学校公共区域停放,占用学校公共停车资源的“僵尸车”(存在外观残旧破损、灰尘遍布、轮胎干瘪、号牌缺失、不符合校内行驶条件等情形的非机动车)。 二、车辆认领 需要认领车辆的人员请于2026年7月15日前,携带个人有效证件、购车凭证、车钥匙到警务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领取。无牌照摩托车、电动车等车辆,在规定时间内认领后,车主必须第一时间将车辆移出学校,不得再进校。逾期仍未认领的车辆学校将予以集中处理。 请各部门务必通知到每位一师生,也请广大师生相互转告,理解、支持和配合“僵尸车”清理工作,共同创造交通安全、停车有序、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。 保卫处 2026年6月17日 |